昨日,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,泸州市于近日出台了《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》,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。
建多少?2020年底达150个左右
根据《实施方案》的安排,将以“一村一社区”为主要模式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。围绕脱贫攻坚,有针对性地推进农村社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,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指数。从2016年开始,每个县(区)每年选择2%以上的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,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新建农村社区150个左右。
什么样?体现出农村特点
《实施方案》明确指出,农村社区建设要坚持以农业为基础、以农村居民为主体,体现农村特点、保持乡村风貌和乡土特色,因地制宜、有序推进。建设乡土文化和现代文明融合发展的美丽乡村,使农村居民实现生产生活方式就地转变。严禁强制推行大拆大建、撤村并居,严禁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,擅自占用土地。
怎么建?十个方面具体工作
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包括10个方面的具体工作,包括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、推进产业发展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、提升公共服务水平、加快信息化建设、完善村级治理结构和机制、培育社会组织、深化民主协商、打造文化家园、推进法治建设。同时,对各项工作涉及的责任部门进行了明确。
《实施方案》要求,要加快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,为农村居民提供日用消费品、再生资源回收、文体娱乐、养老幼教、就业培训等多样化服务。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,按照“4331”标准化模式建设幸福美丽新村(社区)文化院坝,着力打通基层公共文化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。针对留守弱势人群的需求,设立日间照料中心,加强日常关爱、守望相助等志愿服务。针对近年来农村利益调整引发社会矛盾纠纷增多的情况,加强政策咨询、司法调解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。
同时,要有序推进智慧社区建设,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,拓展社区志愿服务、便民利民服务,积极实施社区养老、医疗、物业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,为方便居民生活创造更好的条件。要出台优惠扶持政策,大力培育发展服务性、公益性、互助性农村社区社会组织。